碎碎念

面食,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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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一个国际大都市,什么东西都会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比如说各种各样的美食。大的饭店不说了,而你在每条街、每条路、每条胡同都能看到一两家成都小吃,桂林米粉,还有三步一店,两步一摊的烤串。终究是这些小店,才是这个城市大部分人的选择,份儿足,价格便宜,老少咸宜。我也一样,经常在这些小店充饥,每个小店都是同样的味道,但是这些味道终究是冷冰冰的。

我喜欢吃面,这面不是日式的拉面或者乌冬,也不是超市卖的机器切好的面条,也不是成都小吃里那些细细的挂面,而是山西人自己的手擀面、刀削面,以及各种各样花里胡哨的面食,猫耳朵(我老家叫“圪垜”),饸饹,拌汤,“抿尖儿”,拨鱼儿(我老家叫“扒固”)……面是自己和的,自己醒的,自己擀的,自己切得,有一份儿独到的筋道,有嚼劲儿,就像山西人一样大气、豪迈。不像日式拉面或者乌冬的精致小巧,也不像永和大王的牛肉面有一种方便面的味道,也不像成都小吃的浆糊汤。给你捞一大碗面,伴上葱花香菜,辣椒,再浇上一勺菜,吸溜吸溜,大口大口地嚼着。在老家,每到中午的饭点儿,一街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手上端着一大碗面,蹲在自个儿家大门口,聊天吃饭,也许就是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吧。

山西人,尤其是农村人家是不大吃米饭的。一来米饭比面贵,二来面比米饭耐饱。很多人和我有共同的体验,中午同样吃一碗饭,如果是吃面的话可以撑很久,而吃米饭的话下午三四点就开始闹“饥荒”了。所以小时候经常看电视里的南方人中午用一个小碗吃米饭,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那种吃法是绝对吃不饱的。在很多人眼里,“米饭”就是一种“娇贵”的东西,不像面一样厚重,实惠。在城市,很多的小资家庭喜欢吃米饭,炒两个菜,一种精致生活的,有钱人的感觉。

在山西读书的时候完全不用为面发愁。大同更是刀削面的圣地,我始终无法难忘大同的刀削面,就是学校乱糟糟的南门里一家不是很干净的刀削面店都吃的有滋有味。后来曾回过一次大同,三天每天吃刀削面,只想回味那已经隔绝已久的味道。而现在来到首度,这里大部分人是吃米饭的,所以吃面倒成了一种新鲜事儿。就如同在家每天吃面,偶尔吃一次米饭改善生活,在北京吃一次面反而叫改变生活。

学校一食堂做的面还不错,于是我每天吃,当然很多同学是无法理解的,他们很难体会到面对于山西人是一种情节,一种家乡的味道,尽管这种面的学名叫“打卤面”,北京特产。

在北京难得能找到一家山西面馆。牛大碗是多,但不是家乡。想寻找一种熟悉的味道,也许只能回家,吃着妈妈给做的面条,无可替代。

一小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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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写过点像样的东西,比如说小说之类。记得以前很喜欢写小说,一大本一大本的,也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想说的东西,也许是当时压力太大,只能靠写这些东西来减压吧。而现在,除了秘密写过一些低俗小说外再也没有什么作品问世(如果可以称之为“作品”的话)。

而人也总有一段时候会发春,特别想写东西,一段时间听到写东西就恶心。现在则处于前期阶段,看了一段时间的恶心作品后突然萌发了写作的欲望,写一些自己的东西,仅此而已。

为了纪念一些逝去的东西,逝去了再也回不来的东西,一些伤感的故事,一些档案的解密。

是时候了。2012也快到来了。

乱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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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心血来潮,购了四本书。好长时间没有买书了,主要是因为宿舍书太多,已经没

有地方放了,且没有看的还有很多,再买总有负罪感……

乔治-奥威尔的两部经典小说《动物农场》换为《1984》。

《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是因为最近要研究有关意识形态的东西。

《独唱团》,你们懂的。我本来以为现在断货了,昨天去卓越竟然有货。

卓越态度很好的说,昨晚十点半订的书,12个小时候已经到手了。

以上です。

今日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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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公布了2014年FIFA世界杯的会徽,总之很难看。世界杯的会徽一次比一次难看。

今天P了一张海报,表达对某太子党人物的反感。

北京刚才暴风骤雨。1975年,在美国俄亥俄洲,两个龙卷风相互交汇,竟产生了心形形状。

很有爱,周末愉快~

我悲催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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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有两个手机,一个是移动G网的诺基亚5610XM,一个是电信C网的多普达928。

当时候买诺记5610的时候,对手机研究不是很多,对智能机并不是很感冒,觉得5610这个机子还不错,于是便趁去北京复试的机会买了这部手机,但是过了1年就对此毫无兴趣了。5610这个手机容易坏,好多机友都报告过这个问题,由于我的是港行,质量比国行要好一些,一直坚持了一年才出现毛病。在经过了一次重摔后,5610最引以为豪的双向侧滑快捷键开始崩溃。刚开始短称几截还能拼起来,到后来就不行了,只好拿玻璃胶粘住伺候之。我想着得过且过着用吧,毕竟快捷键坏了不影响使用。然而更悲催的是,固定手机屏幕的一个螺丝中间断裂,下半截堵死在孔里,去诺记客服问之,答曰需大修,200百从里到外换壳解决,我说连快捷键也都能换掉否,MM回答,加300元。我了个擦,大爷不修了。

久而久之,我的手机屏幕接触不灵,时常没有背景灯出现,以至于我用手机的时候必须用一根手指把屏幕紧紧地固定住,否则……但是更为悲惨的命运接踵而至,上上周手机又重摔了一次,我也不知道哪儿的一块部件掉了出来,结果是导航键的面板沦陷了……紧接着,昨天,键盘按键开始掉落,“2”号键已经永远消失了……

让我哭泣吧……

而我C网的手机在吵过一次架之后让我摔了……惨不忍睹……

就这样,我的手机接二连三地报销了……

我恨诺基亚……

陌生的熟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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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博客能有更多的人看,当然我也不例外。虽然自己没有什么太精彩的文章,但是也总想着互动,或者别的。希望和人聊聊天,就一个话题交换一下意见,也是不错的。

不过我这个博客自开播以来也写了一些小文章,虽然说评论和留言不多,但是流量竟然有点小数目,自己的宣传有点小效果,还是挺美的。然而麻烦也随之而来。

熟人多了,自己却得伪装起来,我必须掩饰我的行动,我真实的想法,否则我不想说的一些事情就会曝光,毕竟我做的有些事情和某些人的想法不一样,为了他们的“寄托”,我选择了沉默。

我就是这样,一个把自己装在套子里的人。没有人知道我做什么,除非我说;没有人知道我会想什么,除非我写;没有人知道我光鲜亮丽的表面下隐藏着多少黑暗和秘密。我已经习惯这样的饱和和沉默,拒绝你的评价。

其实,我很好,我真的很好。我现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只是我不愿意说。

超声白语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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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超声白语,仿《朝日新闻》经典社论栏目《天声人語》之标题。“超声”者,张超之声音也;“白语”者,一则指此短文一般首发在白社会上,二则为胡言乱语,空口说白话也~

一.

你很难说清楚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说的冠冕堂皇一点那是兄弟般真挚的感情,那么着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似乎在古代小说中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纯洁地如同纯净水一般。当《三国》里,刘备、关羽和张飞的关系太过于亲密的时候,后人就会恶搞他们,恰如黑背的《这个张飞有点雷》里描述的,刘备和关羽有着明显的断背关系。当然这是“恶搞”,是一种后现代的艺术,其精神正是希望把那种冠冕堂皇的东西拉下神坛。历史是真实的么?可能不是真实的,那么小说又真实多少呢,那就更不靠谱了。说实在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其实是爱江山更爱美人的那种,而这也只不过是美化了,稍微出个事情,搞不好就是“安史之乱”,女人就是“红颜祸水”,这样下来不利于塑造英雄,于是就喜欢把他们塑造成不是人间烟火,在爱情上非常纯洁的人。我想古代小说中“纯洁的男与男之间的关系”,其原型大多不可靠,如果可靠我想是GAY无疑吧。

二.

书店这种东西是衡量城市的一个指标。书店的多少和纷繁程度和城市的大小是成正比的,一般小城市有一家新华书店足矣,剩下的就是街道上和学校旁边的小书店,卖教辅资料和考试资料为营生。省会城市级别的就丰富多彩一些了,新华书店不止1个,而且还有文化类的书店,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而北上广等都市来说,书店的繁华程度就不言而喻了,尤其是北京,无论你要找什么书,只要用心找一下还是能找着的。然而在北京书店其实也是分级别的,比如说大众的书店就可以去西单图书大厦,王府井图书大厦,中关村图书大厦等图书大卖场,纷繁复杂,一应俱全,人也最多。如果你是文化人,那么万圣书园,风入松书店,三联书店,涵芬楼将会是最爱。那么你还好再小资和文化一些,那就是光合作用,再者就是单向街书店,绝对满足你的小情绪。其实光说文化型书店吧,这个城市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如果你是白领,中小资产阶级,也不计较折扣,光合作用,单向街等实在是小资的一塌糊涂,买本书呆在书店的咖啡厅,拿自己的单反给自己照张相,回去贴在博客上,整一个文青。当然你是大学教授、学者、文化精英,能报销的,就去万圣,三联什么的,那么是知识分子的读库。清华北大的教授绝对是常客,也是身份的象征。当然如果你是穷学生,但是还是想做个文化人,那么显然这些地方都不大合适,那就只能去北大博雅堂,野草,汉学,北师大的盛世情,这些书店又卖好书,又有很大的折扣,绝对是学生的天堂。当然如果你懒得逛书店,在当当卓越订本书,第二天再楼底取就成了。总之呐,在生活在北京,各种书店是你无法割舍的情感,是你曾经梦想的寄托吧。

三.

白社会的人真的是很爱聚会,现在已经是到了一周聚一次的变态程度,这里重点讲的是北京小白。据说在统计中北京的小白是最多的,顺理成章北京小白的聚会也应该会变得容易一些。但是很疑惑的是其他城市的小白也不少,但是为什么就聚不起来呢?前一段时间新疆的小白多了很多,据说要聚会,但是也没有聚成,现在新疆开网了,人心也散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促成北京小白第一次聚会的是杜伟来京,当然一定要膜拜一下白社会一哥了。当时圈里的朋友也不是很多,只有五个小白,尽管还是第一次见面但那种亲密劲不是盖的。当然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了,第三次,第四次……

▼北京小白聚会有个特点,就是有借口去聚会,没有借口创造借口也要聚会。比如说上次聚会称为母亲节,可是母亲节不是应该和母亲在一起么?但是没法和母亲在一起,但是今天好歹是个节日嘛……还记得一次想聚会了,没有理由,想到正好是大象的生日,好吧,为祝贺大象的生日……还有一次去鸟巢参加地球一小时活动,oh,其实参加活动是假的,聚会是真的,当然还有那次“最爱主播”,要不是为见面,鬼才去参加那个丢人现眼的比赛啊……

▼小白的聚会形式少样,除了吃饭就是唱歌,有时候还去一下咖啡厅之类的聊天。最近流行起了玩三国杀,我想以后三国杀要占据很多的时候了吧,天知道以后又会有什么变态的活动。除了线下的聚会那就是线上的,YY里头鬼混,真是,这帮人……

▼有时候在想,这种生活真的很妙。现实和虚拟,就这么调和了……


又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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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初稿颤颤抖抖的发出去了……神啊佛祖啊上帝及老天爷保佑我吧……求你了,希望我这几天没有白熬夜……

我想我彻底被论文折磨疯了。射手座的人最怕Deadline和限时限量。如果没有这种强制性要求我想我反而能做的更好一点。老师们从来不怕写论文,我想是因为他们看透了论文的真谛吧,对我这种缺少学术训练的人来说,困难就在于怎么写论文。另外发现自己的只是储备一次又一次面临危机。我去年在老师的课上开始学习文化研究,没有读多少书,然后这个学期就要开做文化研究的毕业大作,简直是不敢想象。我在想,我上了一年半研究生,我到底是学了什么?如果说还是泛泛地学习和本科生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不知道别的学校研究生课程如何设置,北语的课程实在有点乱,泛泛的选课,泛泛的学习,不知道方向是什么,重点做什么。上个月在准备格罗斯伯格的时候还是为到底是做文化研究还是海外汉学矛盾,最后实在是时间不等人才下决心扔掉了海外汉学。实际上我对汉学比较喜欢。

但就剩,研究僧。我想有时候我不缺乏想法,但缺乏研究的方法。不论怎么样,继续下去吧。

最后,再一次请求神仙显灵,不要让老师再毙我的文章。时间仓促,这真的不是闹着玩的了……

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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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初步设想已经发出去了。5月2日凌晨5点03分。一个月没日没夜的努力终于要做一个评价了。其实我心里非常没底,我知道肯定免不了退稿,几乎不报什么希望。

一个月之前,格罗斯伯格是谁我压根儿不知道是谁,只知道他是做文化研究的,但是这个老头儿想什么,研究什么东西,完全不知道。复印了厚厚的四本书+一本书厚的论文,大概理出了一点一二三,但是是不是这个一二三,我也不知道。

我该死的英语完全没有任何效果。一篇10页的论文,我起码用一天才能读完,而且还不知道说些什么。然后再读再想。总是很气馁,失望,想哭却哭不出来,谁叫我当时选择了这个专业,选择了这条路。我真的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许当初的自信背后是自卑在作怪吧。

这几天我每天都能做一个关于论文的噩梦……我想现在发出去了,噩梦会更多吧……

我想我真的不适合做研究……没天分吧。平平稳稳读完我的硕士,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读什么博士,出什么国。扎扎实实把英语弄起来,把研究的东西基础打出来,然后再读吧。

我想这只是一个开始……未来的路更艰难……

Grossberg, bless me, plz. Amen.

来来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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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到这里有很多原因,或者是因为寂寞,或者是因为支持,或者是因为无意。总之能相遇就是上天注定的,也许就是我们的一念之差,也许就是不小心回复了那一句话,也许就是不小心得瑟了一下,我们就相识了。能聚在一起不容易,能关注关注也不容易吗,能彼此惺惺相惜更是不容易。

如果说我们有一万个理由可以在一起,那么我们也会有一万个理由选择离开。

或许终于有天厌恶了,觉得这里每天嘻嘻哈哈毫无意义,觉得这里的人很讨厌,很无耻,很不道德,这里的环境不符合胃口,那么就离开了;

或许有天你和人吵架了,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为性格不合,因为年青的血气方刚,因为看他不顺眼,一怒之下,弃此远走;

或许有天你觉悟了,一切都是身外之物,色即是空,什么友谊,什么快乐,什么斗嘴,什么起哄,那都是寂寞,微微一笑,舍弃红尘;

或许有一天你失落了,没有人搭理你,没有人关心你,没有人和你说话,没有人听你的诉说,没有人鼓励你,没有人支持你,一切都那么冷淡,含恨而去;

或许有一天你发达了,这些穷朋友不再和你是一个层次的,他们开着低级的玩笑,过着暧昧的生活,听着俗歌,看着俗节目,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

我们总有一个理由。离开一个是非之地,离开自己伤心的地方,离开曾经快乐和幸福的那片土地。

最终或许,我们出于无奈。世人的不解,外人的嘲笑,身边的压力,纵然千百次回头,却无法停止自己的脚步,背上沉重的镣铐,走过罪恶的小径,把自己钉死在世俗眼光的十字架上。

都过去了,告别了一个老朋友,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

把记忆打包,密封在一个箱子中。哪一天无法忍受,便扯开一角,看看它是否沉睡。也许它依旧繁荣,依旧吸引。这些记忆从潘朵拉的盒子中飞了出来,当你再合住的时候,只剩下了难受。

来来往往,这就是我们的人生。

有的人他走了,走的那么轰轰烈烈,但是他只是走了一个圈,不久又绕了回来;而有的人也又走了,走得那么平淡无奇,而他也悄无声息地走出了我们的记忆。出走对了吗?错了吗?

That’s life, That’s 白社会。

本文同时发表在“我们都混白社会”共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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